山西省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打出“組合拳”

山西省環保廳召開會議,貫徹落實省政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,全面實施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,同時配套出臺四個方案,打出大氣污染綜合治理“組合拳”。

2017年是《大氣十條》第一階段目標的考核年,全力抓好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治工作,積極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,是確保完成今年環境空氣質量改善目標的關鍵。為此,我省制定了《山西省2017-2018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》(以下簡稱《方案》)。

《方案》強調把壓煤減排、提標改造、錯峰生產作為主攻方向,把重污染天氣妥善應對作為重要突破口,把穩固“散亂污”企業及集群綜合整治成果和高架源穩定達標排放作為堅守陣地,嚴格執法監管,強化督查問責,全面實施攻堅行動,動員全民共同應對重污染天氣。攻堅行動的主要目標是:今年10月到2018年3月,全省PM2.5和二氧化硫平均濃度同比下降40%左右,重污染天數同比下降30%左右,11個設區市二氧化硫小時濃度值力爭不超過800μg/m3,完成《大氣十條》考核指標,實現環境質量持續改善。

《方案》提出的主要任務包括11個方面共30項,其中重點任務有:9月底前列入淘汰類的“散亂污”企業一律依法依規取締,做到“兩斷三清”,即斷水、斷電,清除原料、清除產品、清除設備;10月底前全省完成100萬戶“煤改電”“煤改氣”和集中供熱等清潔供暖工程;禁止燃用硫分高于1%、灰分高于16%的民用散煤;太原、陽泉、長治、晉城、臨汾、晉中劃定“禁煤區”等。

為落實好《方案》,我省制定了強化督查、強化督查信息公開、量化問責和加強宣傳四個配套文件。其中,量化問責方案主要內容包括兩個方面,一是“任務型”問責,考核督查發現問題及整改情況、重點工作任務落實情況,根據問題數量問責;二是“結果型”問責,主要考核大氣環境質量改善目標完成情況。我省以PM2.5同比下降15%為標準,完成比例低于60%的問責副市長,低于30%的問責市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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