鋼材產品牌號的表示,國內一般采用采用漢語拼音字母、化學元素符號和阿拉伯數字相結合的方法表示。即:
①鋼號中化學元素采用國際化學符號表示,例如Si,Mn,Cr……等。混合稀土元素用“RE”(或“Xt”)表示。
②產品名稱、用途、冶煉和澆注方法等,一般采用漢語拼音的縮寫字母表示,
③鋼中主要化學元素含量(%)采用阿拉伯數字表示。
采用漢語拼音字母表示產品名稱、用途、特性和工藝方法時,一般從代表產品名稱的漢語拼音中選取第一個字母。當和另一個產品所選用的字母重復時,可改用第二個字母或第三個字母,或同時選取兩個漢字中的第一個拼音字母。
暫時沒有可采用的漢字及漢語拼音的,采用符號為英文字母。